「有关怀疑虐待儿童个案强制举报规定的建议」网上持份者交流会持份者的意见
怀疑虐待儿童个案强制举报规定(强制举报规定)的推行细节及支援措施
参加者普遍支持以18岁以下人士定义为儿童的建议。少数参加者认为将儿童界定为16岁以下人士较为适合,原因是16及17岁的儿童已具备知情决定的能力,在作为性虐待受害者时知道何时需寻求协助。
参加者普遍赞成政府所建议的从业员类别为强制举报者。另外,部分参加者建议,私人补习社和为儿童提供课外活动及教会活动的机构的从业员,以及警察亦应列入在内。
部分参加者对於指定教师为强制举报者的建议表示关注,因为建议的强制举报规定可能令教师却步,避免在课馀时间向学生提供额外指导,以支援学生的学业及社交发展。
部分参加者认为学前教育界别(特别是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指定专业人士的定义应更详细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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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者就须举报的怀疑虐待儿童个案类型及举报机制作出以下建议:
就须举报的怀疑虐待儿童个案类型及举报时限提供清晰定义,避免歧义及混淆不清。
提供标准和客观的评估工具(例如清单)和附有案例的程序指引,以协助强制举报者。
将三层举报机制简化为两层,并详细阐释在各级别下没有作出举报的责任。
提供明确指引阐释相关各方(包括儿童丶家庭丶服务提供单位丶专业人士等)的角色和责任,以及涉及跨专业合作的怀疑虐待儿童个案的举报程序,以免重复举报或延误举报。
设立系统供强制举报者查核已举报个案,该系统应设有自动通知功能,以便当有举报个案时,通知所有为该个案涉及的儿童提供服务的单位/机构。
部分参加者就某些个案类型在强制举报规定下是否需要作出举报提出意见,例如朋辈欺凌丶疏忽照顾16岁以上的儿童的个案丶儿童在家目睹家庭暴力丶家长因贫穷而未能妥善照顾儿童丶怀孕期间滥药(对婴儿造成伤害)等。
建议设立指定的举报热线,由社会福利署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运作,特别在非办公时间提供服务。
建议设立上诉机制,以保障强制举报者。应清晰界定在发生诉讼的情况时需要承担诉讼费用的一方,例如个别教师(作为强制举报者)或学校(作为雇主)。
部分参加者建议应从较有同理心及人性化的方向考虑罚则水平。应鼓励公众人士及社区举报怀疑虐待儿童个案,而非单纯依赖刑罚制度。警方的「好市民奖励计划」便是一个良好的参考例子。
应向所有强制举报者提供有关保护儿童和强制举报规定的强制职前培训,以及定期为现职从业员安排复修训练。除网上培训外,应提供其他形式的培训(例如实体培训丶案例研究丶案例分享环节),以切合不同专业的培训需要。
建议在教师培训中加入创伤敏感教育(trauma-sensitive education)的单元,加强教师对受创儿童的理解及处理他们的能力。一些参加者建议为校长提供有关调解的培训,以装备他们去处理因教师(作为强制举报者)作出举报,而可能导致紧张的家长教师关系或纠纷。
除了强制举报者外,部分参加者建议为与儿童有紧密接触的人员进行培训,例如导师丶教练丶福利工作员等,以提高他们在识别怀疑虐待儿童个案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建议向义工提供培训,让他们明白其在保护儿童方面的角色和责任,并释除他们的疑虑。
有参加者担心当施虐者是家庭成员时,受虐儿童及其家长会因担心家人可能受法律惩处而拒绝求助。政府应加强有关保护儿童和旁观者介入的公众教育,以预防虐待儿童。
应加强家长在保护儿童方面的教育,在管教儿女时避免使用体罚。
为了保障儿童的利益和福祉,在社区培养关爱儿童的文化非常重要。
参加者普遍支持加强院舍支援服务或寄养服务,特别是针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以应付强制举报规定实施後增加的服务需求。应调配更多资源,加强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的人手支援,以处理前所未有的激增个案。
作为预防措施,应向高危家庭提供更多支援服务,例如有特殊需要儿童的家庭丶少数族裔家庭丶跨境家庭丶贫困家庭和父母滥药及酗酒的家庭,以减低虐儿风险。
有参加者表示,多专业个案会议在有效执行受虐儿童的福利计划方面欠缺权力。应向儿童及其家庭提供适切的支援服务并适时跟进,以确保严格执行多专业个案会议的建议。可考虑授权多专业个案会议强制父母/监护人接受谘询和康复服务。
除了受强制举报规定监管的专业和界别外,亦应与其他持份者(包括家长和儿童)沟通,了解他们对强制举报规定的意见。
应建立怀疑虐待儿童举报个案的数据库,以便检讨和制定政策,以及为相关专业提供培训。有关儿童的资料可与学校分享,确保学校为他们提供适切的支援服务。收集的数据或透过定期报告,发布供公众查阅。
政府就儿童事务委员会二零二一年四月举办有关「虐待儿童」持份者交流会的跟进行动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全面发展服务)旨在识别和满足0至5岁儿童及其家人的健康和社会需要。一名参加者建议扩大服务的涵盖范围,为该年龄组别以外的高危儿童提供支援。
一名参加者建议为全面发展服务的医疗专业人员提供更佳的事业发展机会,以挽留人才。
一名参加者建议考虑加强全面发展服务的措施,例如与社区(例如非政府机构)合作,为有需要的儿童和家庭提供更有效的支援,以及设立社区中心(community hubs),为使用者提供游戏丶治疗丶亲职建议和互助小组。
一名参加者建议向高危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实质的支援,包括现金津贴丶住屋及幼儿照顾服务。
一些参加者建议支持与儿童有关的机构制订其保护儿童政策,以便这些机构在管治和活动方面订立一套清晰的指引,保护儿童免受伤害和虐待。